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三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解答咨询只能作为参考,具体问题分析后需结合各方面具体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和政策来判断,尤其结合山东省法院的司法判例等来解答;每一个问题的产生都有其产生的背景、时间、原因、形成过程、造成的结果及损失,后才是适用法律的问题;详情咨询:济南、泰安婚姻家庭继承专业律师李学军,手机15662665981,网址:http://www.lixuejunlawyer.com 中国婚姻家庭律师联盟网,网址:http://www.lawyerl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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