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以上只是提供了部分法律法规答案,需结合各方面具体情况分析,结合其他相关法律条款解答;详情咨询:济南、泰安、莱芜婚姻家庭专业律师、离婚律师李学军,手机15662665981,网址:[url=]http://www.lixuejunlawyer.com 中国婚姻家庭律师联盟网,网址:http://www.lawyerl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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