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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家暴致左耳失聪,法官判不准离婚: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泰安婚姻律师,离婚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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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欢迎来到《法眼看婚姻》,我是张磊。今天,我们继续分享那些您不知道的婚姻法。
1993年,联合国发表了《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宣言》。《宣言》指出,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侵犯,是文化传统上男女关系不平等的结果。1999年,联合国将每年的11月25日确定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泰安婚姻律师,离婚咨询律师
在中国,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尽管反家暴已经立法,但形形色色的家庭暴力依然在全国各地不断上演着。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离婚纠纷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数据显示:因家庭暴力申请离婚的占全部案例的14.86%,是除感情不和外的第二大高发原因。其中,91.43%为男性对女性实施家暴。在中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每年,有9.4万女性因无法忍受家暴自杀;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被家暴。
这些数据,真是令人触目惊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一些人对家庭暴力熟视无睹,见怪不怪。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案例,是发生在四川成都的一起真实案例,妻子被丈夫严重家暴致左耳骨膜穿孔失聪,疯狂的丈夫还将女儿打得浑身是血、遍体鳞伤,法官却以“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为由,判决不准离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新京报》报道,2017年6月27日,因孩子填报志愿产生分歧,家住成都的董芳女士和女儿被丈夫张某实施了严重的家庭暴力。“(他)把孩子从头到脚不分轻重地打了一顿,然后因为不解恨,就把孩子像拎小鸡一样拎到我旁边地下,往地下一掼,用脚踩、用脚踹。”董芳说,孩子手上、手臂上、前衣襟上都是血。而她自己只觉得耳朵听不见,眼前冒金星。
在家暴过程中,女儿左手受伤,董芳左耳骨膜穿孔失聪。
事后,董芳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而家暴也造成她出现了心理障碍。“我下定决定,一定要走出来,否则我和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生命都受到威胁。”
2017年11月20日,董芳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然而,经过3次庭审,近日,成华区法院一审竟然判决了不准予离婚。主审该案的张法官在面对记者采访时说,离婚案件原则上是,第一次起诉是不准离的,传统的道德观念“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要给双方冷静期。6个月后,如果还是没有任何起色,届时再判离婚。他表示:“虽然我们院里那个《人身保护令》里面说他是家庭暴力,但是我个人来说的话,对这个定性我是有保留意见的。”这位法官说,什么叫家庭暴力?这是有分歧的。所以他在判决书里就没有说张某的行为就叫家庭暴力,只是表述为“发生了肢体冲突”。
这位法官说,考虑到他们自由恋爱,又是老乡,婚姻基础是非常牢靠的,而丈夫又有悔过表现,还给老婆、女儿写了道歉信。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董芳向记者展示了提出离婚后,丈夫给他家人的信息。从信息的内容来看,张某认为自己打孩子并没有错,是因为孩子不听话,他是在“教育孩子”,他在信息里还要求女儿“尽快认错道歉悔改”!
2018年11月12日,董芳已经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
董芳说:“我的经历也代表着跟我有同样遭遇的弱势群体的利益。希望无过错方、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合理的保护。”面对镜头,董芳无奈的哀叹道:“家暴不是家务事!是人权被侵害,是一个人的健康、安全乃至生命被侵害!”
看完这则新闻,真让人气不打一处来!打得老婆耳膜穿孔左耳失聪,打得女儿浑身是血遍体鳞伤,这都不是家庭暴力,这还只是“肢体冲突”?据媒体报道,该法院针对张某家暴发出的《人身保护令》,还曾被成都中院作为“反家暴”的典型案例予以发布。为什么此一时彼一时,到离婚案件时就成了“肢体冲突”了呢?
诚然,法官对离婚案件谨慎判离的初衷是值得肯定的,希望拯救一段婚姻的愿望也是美好的。但是,对于这种严重家暴、典型家暴都不予认定,都不准离婚,明显违背了《反家庭暴力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的,如调解无效,应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最高法院也有规定,对于家暴者,一般不宜判决其直接抚养孩子。同时,《婚姻法》四十六条还规定了,对于家暴行为,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反家暴法》更是规定,家暴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治安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法律规定,都是对家暴受害人的法律保护,也是对家暴行为的坚决制止。试问,这样的男人,谁还敢跟他再过下去?这样的婚姻,还有什么维持下去的意义?给家暴施暴者机会,谁给家暴受害者安全?
“娶来的媳妇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这是几千年来男尊女卑的男权思想留下的遗毒,到了21世纪的今天,依然还在某些人的脑子里隐隐作祟。什么叫“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如果按照这个逻辑,人民法院还受理离婚案件做什么?所有的离婚案件都应该判不离!面对每年有近十万女性因为不堪忍受家暴而自杀,这种对于受害女性充满危险和恐惧的婚姻,不早点依法判离,就可能会有更多的暴力行为甚至悲剧结果发生!
远离家暴,珍爱生命。面对家庭暴力,我们唯一的态度,就是零容忍!像这样的施暴者,绝不能纵容,绝不能姑息。对于那些暴力成性的人,就是要判他个妻离子散,判他个赔偿损失,判他个锒铛入狱,让施暴者付出足够的代价,才是这个人间最大的公平和正义!
转自:《法眼看婚姻》
原创: 张磊看婚姻  法眼看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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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军律师转载: 1825319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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